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药学类本科专业认证工作的程序和要求,有关学校提交了2020年度药学、临床药学专业认证的申请。经审核,决定受理复旦大学药学专业、南京医科大学药学专业、四川大学药学专业、中国药科大学药学专业及中国医科大学临床药学专业5个办学点的专业认证申请。
请上述高校依据药学类本科专业认证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评,切实通过参加认证梳理专业建设中的主要工作,以评促进,不断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专业认证标准及自评报告指导书等有关文件资料可在教育部高等学校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网站的“认证评估”专栏下载(网址:http://jzw.cpu.edu.cn/1047/list.htm)。请于2020年8月1日前将专业自评报告电子稿发送至秘书处工作邮箱。逾期不提交自评报告者,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专业认证机会,且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现场考查等有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开展认证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及时与秘书处联系。
药学专业联系人:孙老师 025-86185207
临床药学专业联系人:宋老师 025-86185517
邮箱:yxjzw2007@163.com
教育部高等学校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020年3月27日